常在酒桌上听到一些豪言壮语,犹如李白的“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,使我不得开心颜”酒兴大发,留下满嘴的豪言,欠下一屁股得罪人的胡言乱语。虽然李白的诗句不犯法,然而,他的仕途就此坎坷不平,结局是“欲渡黄河冰塞川,将登太行雪满山。”
有一位中年人,别人称呼他FM。他也有李白的傲骨,复制着李白的豪情,也说出惊人的话语。比如:我不犯法我怕谁?一股的傲然正气,结局是三进三出,留给同伴深刻的教育。
第一次进拘留所是因为替朋友借钱担保,朋友在外地经商需要一批资金周转,到信用社贷款请他做担保人。这期间他没少喝朋友的酒,朋友三番五次地请他洗脚、按摩、唱歌等,还送礼到家,盛情难却也带着“吃别人的口软,拿别人的手短。”朋友献殷勤的目的就是要他做一回担保人。借钱是平常的事,经济周转是生意人的手段。为朋友借钱做担保人也是一件很方便的事情,只要在信用社已经拟好的合同上面签个字就大功告成。
FM为朋友担保的钱不多,只有二十万元,还款到期,朋友联系不上。信用社讨债到了FM家,FM与信用社主任吵了一架,并破口大骂:“你放贷赚钱,我担保有什么利益啊!又不是我借钱,向我要钱干什么?”。信用社主任严厉警告他:“你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合约,你这样的态度,我只能向法院起诉。”
FM还不信鬼的样子,冲着信用社主任怒吼:“我不犯法我怕谁?皇帝都欠库银,欠债都不犯法,我担保犯什么法啊!用法院压人,你吓唬谁啊!我等着,看你能把我怎样?”
上个世纪九十年代,贷款担保连带责任好像没有多少人真正了解,许多人就不懂连带责任的意思。尤其是贷款人都是有借有还,担保人除了喝点酒签个字,都没有出问题,担保人也就成了形式。只有FM还是第一例,一个星期后,法院把他带走,他的房子也被法院封住,他还是不懂这是什么法。
应该说吃一堑长一智,FM依然不改,说话还是愣头青一般,每天把“我不犯法我怕谁”挂在嘴边。别人都笑他:“你懂什么是法吗?”
他却振振有词地说:“犯法就是杀人、抢劫、放火。其他的算什么犯法啊!
几年之后,他第二次进拘留所,那是一次误会。他远房表弟从很远的地方来向他借钱,他身边刚好有几万元现金,没有推辞就豪爽地借给表弟。一个月过去了,警察来了,他傻了。借给别人的钱也成了犯罪,这是什么法啊!听说他表弟是某个信用社的职工,打赌把保险箱里压库的钱都拿出来翻本,结果也输了,还不了只好溜之大吉。FM就成了支持犯罪潜逃。他表弟抓住了,交代事实,FM才放出来。邻居都说他命中就带有“牢狱之灾”,其实,像他这样的性格就会有“性命”相关,性格决定命运。不懂法,却满嘴说“我不犯法我怕谁”。
近段时间,听说他又进去了。这一次进去他是心甘情愿的,他说:“我虽然没有错,但我宁愿坐牢去。”
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,他骑摩托车经过岔口,有一辆小轿车闯出来,他一紧张方向一转,把旁边的三轮车给撞翻了。三轮车的车主和乘客爬起来就冲着他要打的架势。他知道,有错也是小轿车的错,但是,他喝了一瓶啤酒。此刻的他有理说不清,三十六计走为上策,弃车而逃。事后还是被三轮车主告发,说是肇事潜逃,赔了三轮车修理费,赔了乘客的受伤费,还要拘留十五天。假如别人知道他是喝了酒驾驶,性质就更加严重。
“我不犯法我怕谁”的前提是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。
犯了法还不自知,大叫“我不犯法我怕谁?”就像一个宝马车上的吸毒女子所说的:“我爸是村长,我怕谁?”一样可笑。
PS:本文已发表于2012-11-09《温州日报》 |